法治梦,律师梦
——论律师专业人才培养机制
江苏普悦律师事务所 王祥政 李晓峰
[摘要]律师作为中国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对于整个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起着举足轻重、不可或缺的作用,同时也关系着中国法治建设的发展进程以及“法治梦”的早日实现。“法治梦”的实现离不开“律师梦”的促进,“律师梦”的实现也离不开“法治梦”的环境。本文着重讨论如何培养律师专业人才,而人才的培养,离不开制度的约束和激励。在律师数量日益爆发的今天,制定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律师执业水平,早日实现“法治梦”和“律师梦”,显得迫在眉睫。
[关键词]律师人才;培养机制;“法治梦”;“中国梦”
律师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不仅要求律师要有专业的法律知识,敏锐的职业判断力,同时还要求律师具备崇高的法律职业道德素养,肩负推进法治建设进程的重担。“法治梦”的早日实现,离不开全体律师的共同努力,维护社会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律师梦”的早日实现,也离不开法治社会的大环境以及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的体谅和信任。
一、我国律师专业人才发展现状
(一)律师人才数量短缺
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大陆地区律师事务所数量为2.06万余家,律师数量为25.09万多名。每万人平均拥有1.6名律师。人口律师比最高的是北京,每万人拥有11.7名律师,其次是上海市,每万人拥有6.7名律师。[]根据美国律师协会(American Bar Association)披露的数据,截至2007年,美国律师有1,143,358人,占全世界律师人数的70%。每万人平均拥有33.4名律师。[]通过上述数据,明显可以看出,美国人口不到中国人口的四分之一,而律师人数却是中国的5倍。这固然体现了美国法制社会的特点,同时也显示了该国对法律教育的重视。
(二)律师参与法治建设度较低
2013年,全国有1343名律师当选县、市、省和全国四级人大代表,占律师总人数的5.8‰;有3790名律师担任各级政协委员,占律师总人数的1.6%,其中,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律师总数为27名。[] 美国制宪法时,参会代表共55人,其中31人为律师。另外,在美国200多年的历史中,有超半数的国会议员、70%以上的总统、副总统、内阁成员均为律师。(美国43位总统,其中23位出身于律师)。律师对于美国法治建设、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目前我国律师参与法治建设、政治参与度等都有待提高。
(三)律师素质难以满足社会需要
在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特别是中国自2001年加入WTO的背景下,社会对律师的要求呈现专业多样化的需求。21世纪,我国对法律人才的需求转变主要体现为:一是政府、金融企业等机构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二是国际化需要英语较好、精通国内外法律的高素质法律人才;三是社会对有多专业背景的法律人才需求量较大,即需要复合型的法律人才。
而我国目前的教育模式,更多地是纯粹教授法律知识;从事律师工作的人员中,有复合型专业背景的人员更是少之又少。在遇到金融、建筑、机械等具有专业知识较强的官司时,律师往往不得不想尽一些办法去研读相关书籍资料或者请教专业知识人员,甚至有时候会遗漏或者理解错误其中的关键细节,造成办案难度加大,案件办理连贯性受到很大影响,直接影响案件处理质量,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引起当事人的投诉和不满。
(四)律师所处环境较艰难
笔者曾在法律高校期间做过一份调查,只有15%左右的人愿意从事律师职业,近20%的人犹豫是否要从事律师职业。犹豫和不愿意从事律师职业的学生理由多为:律师风险系数较高,职业收入不稳定,同时人脉资源比较重要,3年内甚至更久基本不会有什么稳定收入,毕业了还要问家里伸手。同时更多的律所不仅分文不给,甚至转正后基本工资也低的可怜。面对成家以及生活等种种压力,更多地选择考公务员甚至从事与法律专业不相关的职业。同时新生律师在律所向“旁外人”一样,无所事事,甚至指导律师也只顾忙碌自己的事情,无暇顾到新生律师,造成新生律师上手慢,心灰意冷。沿海的学生更多地选择回故乡执业,因为人脉关系对于律师案件处理至关重要;而中西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学生,更多地选择留在发达地区,但是由于人脉关系、律师的福利待遇低、生活压力大等原因,不得不另谋职业。造成经济发达的地区律师相对较多,而相对的贫困地区甚至存在律师都不存在的想象。据统计,到2011年,全国共有213个无律师县,而到2014年初,虽然大部分律师“无人县”问题已经解决,但是人数稀少,且还有部分县没有律师。这简直不可思议。这不得不说是我国法律人才的一大损失,久而久之是不利于律师业以及法治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管中窥豹,可见一斑。从中美数据对比以及身边的人和物来看,我国在律师专业人才培养机制方面,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如何培养出现代化的复合型律师专业人才,作者个人提出以下的建议。
二、培养律师专业人才对策研究
(一)加大经济建设,出台激励政策。
通过中美律师数量的对比,中国的律师数量远远低于美国的律师数量。 截止到2009 年, 全国的法学类专业校院系已发展到630多所。其中,具有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和
科研机构333个, 具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115个,具有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的35 个( 其中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11个),有11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2009 年在校法学本科生超过40万人。[]但是每年从事律师的人数少之又少,特别是相对贫困的地区几乎没有律师。这其中自然有律师从业资格考试限制,当然经济发展水平高低尤为重要,律师蜂拥而至沿海发达城市,而贫困地区因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群众法律意识较低,法律需求较少,律师收入相对较低,律师宁可背井离乡也不愿意回到家乡。因此,政府在加大经济建设的同时大力开展法律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的法律知识,增加法律需求量,再加上国家的政策激励,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律师分布不平衡的局面。例如,政府可以将服务贫困地区的时间和贡献大小与律师的职称挂钩、国家和地方财政大力补贴新执业的律师深入贫困地区,带着激情和希望开拓新的一片天地、政府和企业事业机构给予律师帮助,让其担任政府顾问、企事业单位顾问,给予物质的同时,让律师真正成长、支持从贫困地区的律师当中直接选调一些优秀的律师直接进入政府、国企、事业单位当中担任领导干部、对其在贫困地区任职且为地区法治建设作出贡献的律师的子女提供升学照顾、政策加分等。只有将经济建设发展、群众法律意识提高与律师激励政策三者结合起来,才能让律师找到归属感,才能加快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
(二)平衡教育资源,明确培养目标。
东西部教育资源的不平衡,高校数量多集中大中城市以及东部沿海城市,中西部高校数量相对较少,学子大量涌入大中城市,“鲤鱼跳龙门”的观念,使得很多学子毕业后回乡就业的少之又少。很多贫困地区学校设施等硬件条件跟不上,很多群众接触知识很少,更不要谈法律意识的提高。很多居民宁可武力解决、自认倒霉,甚至采取极端的手法等,来解决本应属于法律管辖范围内的事情。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教学办公场所、配备充足的师资力量,甚至有条件的可以建立市民读书角、成立法治文艺宣传小分队、文艺表演、广场宣传等鼓励群众提高法律意识。鼓励优秀教师到贫困地区支教,传播先进经验。同时,高校在法律人才培养上也应该明确培养目标。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教育通常只是人文教育的一部分,
目的是培养具有系统的法律知识的人才, 虽然从事法律职业需要经历大学法律教育, 但是, 多数学生将来从事的却是法律之外的职业。德国法学家茨威格特·克茨指出“法律并不纯粹是一种专业训练的对象,而是人们可以从中学习清晰地思维透彻地表达以及练习修辞技巧的一个领域。”[]这可以看出德国对法学教育的认识。在英美法系国家,培养法律人才的目的就是培养实用型的具有操作技能的职业人员。我国主要是培养具有系统的法律知识的人才,但多数的高校的教学模式多是“填鸭式”的强制灌输方式,不仅学生没有学到扎实的法律知识,同时所学与社会所需严重脱钩,无法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遇到一个案件时只会死板硬套,无法下手。
(三)政府应广开贤路,提高律师参与法治建设度
法治建设的实现离不开律师专业素质的提高,律师的健康发展也离不开法治完善的大环境。当事人作为法律服务的对象,好比律师与国家法治建设的桥梁,连接着律师和国家法治化。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其本职工作便是“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因此,律师更清楚群众的法律需求,对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政府广开贤路,选任优秀律师加入公检法司等政府部门,对于法治的建设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目前,上海司法改革试点将从律师中公开选拔法官检察官,作者认为这对司法公正、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优秀的律师不仅具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同时善于和当事人交流,能够化解当事人心中怨恨,给予当事人安全感。目前,有部分群众不信任政府,将政府认同度较低,不可否认这其中有部分政府人员作出伤害人民群众的事情,归根到底就是没有依法行政。如果将优秀的律师选任到政府机构中去,不仅可以提高政府人员的法治观念以及行政效率,同时还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当然政府在选任优秀律师到政府机构任职,需要制定一套严格的选拔标准,在贫困地区可以适当放宽,吸引更多的律师加入法治建设的大军中。
(四)注重综合素质培养,提升新生律师就业环境
新生律师作为一个律所的未来,如何培养综合素质较高的实务型人才是每个律所都需要面对的问题。学校的教育模式给予的新生律师的更多的是理论知识,但是在遇到与法律理论有关联性的金融、建筑、机械等案件时,更是无从下手。新生律师应该多阅读书本,不应局限于法律方面的书籍,应该做到博览群书,在遇到专业性较强的法律案件时,能够形成自己的独特见解,初步了解案情,提高案件处理效率。同时律所应该创造条件,可以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新生律师进行培训和专业知识的普及,或者资助律师走出去参加相关讲座和论坛,然后将相关学习经验带到所里与大家分享和交流。毕加索曾说过:“模仿是人类一切学习的开端,然后才是创新,最后是你的自主。”律师,特别是新生律师,如果连一个模仿的过程也不存在,更谈不上学习、创新。律所在对待新生律师上,不仅需要“硬件”给予完善,同时在“软件”上也应该足够重视。指导律师应该给予新生律师发展平台、给予新生律师耐心和宽容、给予新生律师指导和重视。律所发展的趋势就是团队化,律师单枪匹马是走不长远的,好比一个明星一样,背后总有一个强大的团队在运作着。当然新生律师在入行前就应该明白律师道路的艰辛,理应做好心理准备,并为之奋斗。只有在律师和律所的共同努力下,律所和律师才能走得更远。
法治梦,律师梦。律师的培养,特别是新生律师的培养过程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不仅仅关系到律所的健康持续发展,同时对于建设和谐社会的法治进程至关重要。律师的培养,不仅需要自身综合素质的提升,同时也离不开外部社会大环境、律所小环境的推进。律师和律所的发展是一脉相承的,互相促进,共同进步。著名的资深合伙人、项目融资律师林托特先生在回答“如何才能成为一流律师事务所并可持续地在业内保持其一流律所的地位”的问题时曾言简意赅地指出:“招一流的人才,并培训他们,持续地、不间断地培训他们。[]只有这样,对于法治建设、律所未来、律师发展来说,三方共赢,何乐而不为呢?
王祥政,江苏普悦律师事务所 联系手机:13912456002
李晓峰,江苏普悦律师事务所 联系手机:13961866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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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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